山海关古城旅游区限行区域及措施

来源:古城发展中心    录入日期:2021-07-01    点击量:1551

为加强古城旅游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71日至831;101日至107日,对山海关区古城旅游区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山海关古城旅游区限行区域及措施

1.限行时间

每日8:00-18:00

2.限行区域和道路

古城旅游区(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及一关路)

3.限行原则

(1)在限行时间内禁止机动车、三轮车(含电动三轮、人力三轮)、畜力车驶入古城旅游区。

(2)在限行时间内对西门所有机动车辆、三轮车(含电动三轮、人力三轮)采取单行措施,不得驶入。

二、特殊通行需求

1.通行证申领

(1)户籍所在地在限行区内的居民。

(2)因生产、生活需要,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古城内单位、企业。

(3)执行涉旅工作保障任务的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所属各委办局。

:申领通行证需携带驾驶人的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及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古城内单位、商铺另需携带单位介绍信。

2.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市场监管、交通执法、环保监察监测、保险公司现场勘察、银行运钞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用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法律责任

1.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2条、第79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2.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89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四、古城通行证办证地点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综合业务处理大厅(山海关区关城南路23)。联系电话:506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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