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海关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录入日期:2020-07-14    点击量:3073


山政办字〔2020〕7号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海关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山海关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山海关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秦皇岛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20〕26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区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完成全区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全区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底前,力争全区70%的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二、创建范围

方案中创建对象为全区党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创建内容

(一)健全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二)坚持绿色办公。推行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三)推进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四、创建步骤

按照《秦皇岛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我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立足抓点促面,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分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三个批次进行创建(见附表2)。

(一)创建。各创建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对照《秦皇岛市节约型机关评价细则》,逐项对标,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自评。创建完成后,先由各创建单位按照《秦皇岛市节约型机关评价细则》开展自评,累计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机关,可以确定为节约型机关。将自评得分表在机关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当年12月1日向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出核查评价申请,内容包括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自我评价结果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联系人:邢  龙  电话:5136216  5136219)

(三)核查。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和标准对我区创建单位提交的自评结果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评估,形成创建情况报告,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核定。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创建总体情况(含最终核定结果及单位名册)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抽查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节约型机关”单位名单。凡部门管理机构不能通过核查的,其主管部门不得评为节约型机关。

(五)通报。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对成绩优异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列入创建计划但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安排在次年列入督导重点继续按要求推进其创建工作。

五、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落实创建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深入挖掘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展示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使创建行动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发展改革、区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各创建单位创建行动的组织推进、指导监督,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附件:1.秦皇岛市节约型机关评价细则

      2.山海关区创建节约型机关任务计划(2020—2022年)




















附件

                                                   秦皇岛市节约型机关评价细则1

单位名称(盖章):                                                                                                         得分:

单元

项目

评价要素

分值

评判规则

自评得分

分项

得分

项目

得分

强化

目标

管理

节约能源

资源目标

管理

10分)

*【必须完成】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的党政机关要完成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各项要求,且年度考核等级为完成以上等级;其他党政机关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人均能源消耗、人均水资源消耗年度指标。

10

1)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总量与上年相比实现下降目标,得10分。

2)其他党政机关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总量与上年相比持平或者下降,得10分。

完善制度机制

管理

机构

7分)

* 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

7

1)按要求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得4分。

2)设置了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得3分。

管理

制度

20分)

*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并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

2

制定本单位节能工作年度计划或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2分。

*定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定额管理、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以及用能设备节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

4

按要求制定相关制度,每制定1个得1分,最多得4分。

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节能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

3

1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节能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得1分。

2)定期开展机关用能系统日常巡检和维修保养,记录详实,得2分。

单元

项目

评价要素

分值

评判规则

自评得分

分项

得分

项目

得分

*  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

4

1)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得2分。

2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包括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安装使用地点、测量对象等),得2

*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分析和公示你能源资源消费情况

7

1)按月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得2分。

2)每年度进行能源资源消费分析,并公示,得2分。

3)按时上报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且数据准确、详实,得3分。

推行绿色办公

行为

节约

10

*推行无纸化办公。

1

采用OA等网上办公系统或业务处理系统,得1分。

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

2

LED灯具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部分使用LED灯具,按使用面积占比折算分值。

* 健全完善推行行为节约、绿色办公的举措。

4

1)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的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得1分。

2)在室内合适位置设置空调温度控制标识,得1分。

3)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得1分。

4)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得1分。

使用节水型器具,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

3

1)机关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

2)供水系统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得1分。

单元

项目

评价要素

分值

评判规则

自评得分

分项

得分

项目

得分

绿色

采购

6分)

* 实行绿色采购,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6

1)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得3分。

2)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得3分。

绿色

出行

6分)

* 推动绿色出行,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6

1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为干部职工绿色出行提供便利条件(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非机动车车棚等),3分。

2)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建立台账,得3分。

实行

生活

垃圾

分类

源头

减量

10分)

采用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

4

1开展“光盘行动”、旧物再利用等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措施、活动,得2分。

2)张贴“光盘行动”等节能宣传标识、标牌,得2分。

* 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

2

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得2分。

* 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2

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得2分。

* 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2

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得2分。

分类

投放

6分)

* 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

2

在机关办公区域、庭院合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得2分。

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2

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得2分。

*干部职工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2

干部职工按规范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得2分。


单元

项目

评价要素

分值

评判规则

自评得分

分项

得分

项目

得分

分类

运输

8分)

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

2

1)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得1分。

2)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得1分。

可回收物统一回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

2

1)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实现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得2分。

餐厨垃圾按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收运处理。

3

1)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得1分。

2)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并落实的,得2分。

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帐,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

1

1)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帐,得0.5分。

2)对清运台账定期进行公示,得0.5分。

开展

宣传

教育

宣传

实践

11分)

*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

5

1)按要求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宣传实践活动,得3分。

2)积极配合并参与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得2分。

*张贴设备节电、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

3

张贴设备节电、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每类标识0.5分,最多得3分。

* 在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

3

1)年内在新闻媒体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得2分。

2)年内在本级或上级节能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经验做法,得1分。

单元

项目

评价要素

分值

评判规则

自评得分

分项

得分

项目

得分

教育

培训

6分)

* 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能源管理与运行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

6

1)将绿色发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得3分。

2)每年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能源管理与运行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得3分。


备注:1.对于独立办公或集中办公(负责办公物业管理职责)类型的机关须逐项进行评价打分,满分100分。

            2.对于租房或集中办公(不负责办公区物业管理职责)类型的机关仅对备注 * 的项目进行评价打分,其得分=备注*项累计得分÷78×100。

            3.重点用能单位范围参见《关于河北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公示的通知》(冀事管〔2019〕59号)。



附件2


山海关区创建节约型机关任务计划

20202022年)

一、列入2020年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35个)

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审计局、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信访局、区档案馆、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工商联、区科协、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文联、区商务局、区办公自动化管理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列入2021年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9个)

石河镇人民政府、孟姜镇人民政府、一关镇人民政府、古城街道办事处、西关街道办事处、南关街道办事处、路南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党校

三、列入2022年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14个)

区水务局、区科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残联、区人社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森林公安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暑期工作服务中心、古城保护发展中心、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14日印发  

政策解读:http://www.shanhaiguan.gov.cn/home/details?code=emhlbmdjZWppZWR1&id=6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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