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秦皇岛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 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对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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