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海关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确保法治建设在各部门、各镇街落到实处。同时,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2020年区管干部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百日攻坚、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整改等辐射全区、服务中心的保障性执法行动。
(二)提升法治素养。建立区委常委会定期学法制度,每年开展区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学法20余次。坚持以上率下,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区领导带头参加法治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要求全区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河北干部网络学院专题网班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在提拔选用干部上,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第一道防线”,特别是对政法部门领导岗位,坚持严格把关、注重拓宽选人视野。目前,司法、政法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全部具有法律相关专业背景,特别是在镇街政法委员的配备中,拥有法律相关专业背景的占42%左右,其余人员也皆具备法治工作经历。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行政审批体制机制
1.及时落实和承接上级取消和下放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印发《关于衔接落实市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修订或废止,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就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暨动态调整区级权责清单等有关工作,印发《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要求各有关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建立部门职责常态化管理机制,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形势变化,定期对权责清单进行修改完善,经编办核准后按程序进行调整和公布。对国务院取消的17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衔接取消。2020年下放至镇、街44项审批服务事项。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核心工作,印发《山海关区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将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和既有工业建筑改建项目试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53个工作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52个工作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5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
4.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对照省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的要求,对我区在河北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重新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对我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工作,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增加便民利企的事项,共梳理马上办112项、网上办232项、就近办28项、一次办201项。协调督促全区各相关单位,及时对照百项高频事项接入“冀时办”。严格落实全省政务信息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布,按照《秦皇岛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我区三镇四街及工业园区安装政务外网,目前,我区28个政府部门安装了政务外网。
(二)深化商事登记改革
1.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结合实际,将改革分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其中我区涉及的“食品销售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采取优化准入服务的方式开展改革工作。持续减少企业设立登记项目、缩短设立登记时限。改革以来,共发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内资企业营业执照2595张。
2.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广泛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特点及优势,推进电子营业照发放工作,由于电子营业执照为企业自愿申领制,目前已发放5张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区直各单位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同时向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发放“双告知”告知单1710份。
3.落实各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采取“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的登记模式;全面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化企业普通注销程序,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强对民政服务对象的疫情防控。在疫情期间,为确保我区生活困难的家庭在疫情期间渡过难关,简化程序,从速做好社会救助申请审批工作;督导各镇街、村居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定期与救助对象电话沟通,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家庭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米、面、油、蔬菜、面条、生活用品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疫情期间为城乡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救助物资、临时救助资金等共计9万余元,临时救助327人次。
2.严格落实禁止活禽交易及现场宰杀禽类产品要求,约谈全区各市场主办方12人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对全区5个农产品交易市场内活禽宰杀、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进行检查。加强复工复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病防控责任,做好消杀记录、晨检记录等各项记录。
3.加强与预防疫情相关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防疫物品(口罩、消毒用品)价格稳定等价格监管五大战役,办理疫情防控价格违法行政处罚案件3件。
(四)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现场督导检查60余次,下发督办卡、督查通知26件,呈送督查专报2期。2020年至今,共立案处罚28件,处罚金额60.41万元,共受理及处理环境问题举报444件,其中12345市长热线平台411件、12369环境举报平台14件、省专网举报平台3件、省市区领导交办16件、重复举报174件、不属实件73件。所有环境问题举报处置率100%。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协助配合政府立法工作。一是按《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要求开展《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广泛征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对专业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完善修改,先后召开立法起草研讨会、立法听证会,以科学立法奠定山海关古城保护与发展的基石。《条例(草案)》已经区政府立法起草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按相关立法程序呈报市政府。二是积极配合市政府、市人大依法征求意见工作,对《秦皇岛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秦皇岛市砂质海岸线保护条例(草案)》等多部法规及时提出反馈意见。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近年来,我区持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一是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转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备案等规定程序。建立合法性审核档案,实现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管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编制山海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确定山海关区政府本级45个具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四是严把备案关。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形式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的期限、程序,及时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确保规范性文件得到有效监督。区政府法制机构对各镇街、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审查,切实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特别是增加行政许可前置性条件及违反法定程序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
(三)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严把清理关,对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不相适应;与新的(含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排除限制竞争、违反产权保护制度、以“知名商标”名义实施特殊保护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近五年,共废止23件、宣布失效7件规范性文件,保留7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重点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决策权限审查。审查区政府决策事项是否有法律法规授权和是否在授权范围;二是决策内容审查。审查拟采取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方式和裁量的幅度是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三是决策程序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开展了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以及部门合法性初审,最终形成合法性审查意见,提交区政府进行决策。
(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遴选、聘任、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职能作用。全区各单位聘用法律顾问共计33人,公职律师4人,其中区政府聘用法律顾问2人。2020年区政府法律顾问为区政府重大决策、政务公开、重大项目商业合同等提出法律意见21件,代表区政府参加行政应诉10件。
(三)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承办单位在提交重大行政决策前,要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执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提高风险评估质量。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决策,均要求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稳定风险评估意识。聘请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政府决策的“外脑”,组织相关专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专题论证,充分发挥“外脑”参谋助手作用。
(五)推进镇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1.调整确定执法事项清单。自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山海关区立足职能、统筹规划,多次组织三镇四街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行政处罚权限下放研讨会,结合《河北省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87项)》和本区工作实际,对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山海关区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中法定授权行政处罚事项3项,下放行政处罚事项45项,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事项5项。
2.依法构建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队伍。一是明确乡镇和街道执法主体地位。依法按照罚没许可证的发放程序,严格指导3个乡镇、4个街道履行申请、审核、注册登记等规范步骤,截止目前已全部领取《罚没许可证》,依法明确了乡镇和街道的执法主体地位。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必备知识普及。组织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网上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及模拟考试两次,共计30学时、集中培训4天,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实务进行专题学习。开展镇和街道执法人员参加政府执法部门6天执法实践培训。三是规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先后组织镇和街道执法机构89人参加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通过60人,符合条件并取得执法资格证35人。
3.加强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为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草拟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14项相关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参照省司法厅下发的乡镇街道处罚文书参考式样。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转发《秦皇岛市司法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指引和清单格式的通知的通知》,制定全区三项制度配套指引和清单格式;印发《山海关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的方案》,全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已经形成,各执法部门均配备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区23个行政执法机关中全面推开。二是严格落实《秦皇岛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方案》,并熟练运用于日常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在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各类执法结果,信息实现动态更新。三是加强三项制度督导检查。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检查、通报督促各执法单位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及时制发实施方案。按照上级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区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4个领域涉改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多次组织人员针对全区执法机构进行摸底调研,及时制定并印发了4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二是迅速落实编制文件。按照我区《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经区委编委领导研究同意后,我区迅速印发了涉及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4个领域执法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事宜的通知》文件。三是全面完成划转和挂牌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了我区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4个领域人员划转及挂牌任务。截止目前,我区改革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机构改革特殊情况下,安排486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一年检培训考试,全面核实考试合格人员编制情况。对机构改革后的执法人员全部换发新证。同时为杜绝不符合规定人员持有执法证,核实全区执法人员编制情况,开展执法证清理工作,共清理注销91名执法人员。二是做好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罚没许可证办理和年检工作的通知》,按照各单位新“三定方案”进行审核,重新换发新罚没许可证。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完成23家执法单位罚没主体认定工作,全部换发新罚没许可证,名单向社会公布。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单位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以及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制作情况等进行检查,有力的促进了严格规范执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1.加强“互联网+监管”及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督促全区各相关单位继续完善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网上梳理和检查实施清单网上录入工作。印发《山海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方案(2020版)》和《山海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20版)》,并要求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2020年在“信用中国(河北秦皇岛)”网站公示的“双公示”数据超过5000条,涵盖区审批局、区卫健局、区城管局、区市场局等11各部门,信息量同比去年增长近十个百分点。指导全区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完成梳理制定本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实施清单》。并报市信用办备案,导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系统。
2.严格落实政府守信践诺制度,全面推行政务诚信建设。印发《山海关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事项清单》。统一补全我区各单位的“双公示”信息。以省级《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为范本,动态调整我区《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并在政务服务大厅进行诚信宣传。按照市信用办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制定《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推进“信易审”信用信息的通知(试行)》。梳理我区“审批替代型”承诺模板及相关审批事项。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和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审批、谈心谈话、诫勉、函询等制度,形成了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的良好态势,促进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敬畏权力,担当干事。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依法处理信访工作。一是夯实基层基础,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突出法治化要求,着重规范初信初访办理、三级调处程序、区领导包案包联、重复访治理四个方面。二是在接访环节,突出信访兜底作用和依法行政要求。改进了《人民群众来访登记表》,明确初信初访概念及判重、登记方式,按照“最多访一次”要求,压实初访办理责任。三是在调处环节,突出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全程应用。区群众工作中心实行重点部门集中常驻、一般部门轮流入驻、涉事部门随叫随驻的工作模式,避免群众多头跑、越级跑、反复跑。明确“三级调处”范围及方式,实现“一站式接访、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要求;四是在包案环节,突出持续攻坚重点案件的化解要求。按照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包案、包联督访工作要求,定期梳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和久拖不决信访事项,列明交办级别和风险等级,逐案跟踪问效。限期化解国家、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做到“积案归零”“清仓见底”。五是在治理环节,突出常态、长效治理的目标要求。加强重复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压实责任单位攻坚化解责任,从源头上遏制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和极端访等信访问题增量。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依法教育处置的主体作用,用好法律政策武器,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狠抓机制建设,完善访调、诉调、公调对接机制,新增教育、物业、家庭调解委员会,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领域,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先进带头作用,逐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围绕诉讼纠纷做实诉调对接,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速裁团队、指导法官,为各调解组织、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支持帮助,全面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不断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全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经验获得市委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在多家省级媒体刊发。路南司法所经典调解案例被司法部《人民调解》刊发,该司法所所长被评为国家级先进个人。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转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根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印发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的通报》,督促各行政机关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委托相应工作人员出庭。2020年9月8日,组织区政府领导班子和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区政府区长王占胜全程旁听了审理全过程。
2.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判决。2020年全区行政应诉案件10件,开庭10件,案件均按照按程序做好答辩工作,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针对性强,提交的证据全面、准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均自觉执行确保了法院生效裁判得以执行。
3.持续强化行政复议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审结2件。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0年以来,我区高度注重法治宣传、规范法律服务,在各项事业上发挥法治规范和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用法治抵御风险,保障安全,增强百姓幸福感。
(一)落实全民普法工作。科学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大力宣传宪法,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打造社区宣传实体阵地,组织政法网络大讲堂,开展知识竞赛,实现法治“九进九建”全覆盖,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已完成路南街道海韵社区、南关街道新影社区、石河镇黑汀村的2020年第六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2020年7月,我区顺利通过“七五”普法验收,普法工作受到检查组的肯定。
(二)健全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律顾问、法治创建、学法考核等制度和措施。2018年,出台《关于印发区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明晰压实了72个部门的816条责任清单。2020年,在重新梳理调整普法责任清单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下发新的《山海关区普法责任清单》,调整后的普法清单分为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两部分,使各单位的普法责任更加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得到进一步强化,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巩固。
(三)抓好民法典宣传。将民法典宣传活动纳入“七五”普法工作重点,下发《山海关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意见》,确保民法典学习贯彻取得实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张明教授对民法典专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民法典》,组织各单位开展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线上活动。入村入户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在海韵社区、通天沟法治阵地、莲花湖法治公园打造民法典宣传阵地。通过多种举措、多种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四)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大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完善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导,以镇街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依托,以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降槛扩面,将民调、公证、司法医学鉴定引入以丰富援助形式,将受援范围扩大到低收入群体,继续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依托互联网开展“视频直播”法律援助等特殊服务,24小时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今年以来共办理视频直播法律援助25件,非工作时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300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5件。公证处积极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证据保全服务2次,共办理公证事项3000余件,接待咨询2万余人次。
九、下一步工作谋划
2020年山海关区政府依法行政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理念进一步提升,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执法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但对标先进仍有一定差距。2021年,山海关区依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始终贯彻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为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