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应急罚[2024]001号

来源:应急管理局    录入日期:2024-05-24    点击量:24


案件名称

秦皇岛耀成玻璃有限公司有一砂轮机保护罩不全,未按照《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50303-2015)设置保护罩案

被检查单位

秦皇岛耀成玻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俊娥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石河镇红瓦店村

所属行业

轻工

执法人员

赵佳伟、王坚任

检查时间

2024425

决定日期

2024524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4524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冀秦山)应急罚[2024]001

检查

情况

1、一砂轮机保护罩不全,未按照《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50303-2015)设置保护罩

 

处理结果

及裁量依据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二)项,按照《河北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3年修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由裁量标准第二十一项违法行为中第一种情形的规定,决定给予1项问题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秦皇岛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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