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山交国土告字〔2022〕02号
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授权,山海关区人民政府批准,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出让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楼面地价(元/M2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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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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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山海关区石河东路以东、规划一路以西、规划西关北街以北 |
61200.73 |
居住用地 |
70年 |
<1.5 |
≤25% |
≥35% |
2335 |
45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律法规或我市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1)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冀建城建[2019]18号)配建文化体育、社区办公、社区卫生、养老服务、物业管理、便利店、邮政服务及市政公用等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具体要求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2)地块内需规划建设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完整并可单独使用,占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193平方米。幼儿园建设方案需征求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单位将幼儿园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给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移交事直由建设单位与区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3)应满足秦皇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指标要求,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75%,年径流污染消减率(SS)应≥50%。并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海绵技术进行建设。新建建筑总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且小于20万平方米,应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居住建筑应按当年年度目标落实装配式建筑建设比例。地块内所有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项目规模化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4)规划停车场应满足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他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居住建筑集中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5)按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受让人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前应按要求做好裸露土地整治工作,对裸露土地进行苫盖或绿化,杜绝产生扬尘。
(6)土地成交后1年内向受让人交付土地,该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上地下各种管线、电力、换热及人防设施等的搬迁和补偿,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7)受让人必须按照规划方案实施开发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完成所有项目建设。
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27日到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下午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29日9:30在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会议室举行。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室0335-5135030。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老龙头路189号
联系电话:0335-5135004 0335-5135006
联系人:安先生 贾先生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