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召开优化和改进山海关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听证会的公告》要求,现将《关于优化和改进山海关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5月8日下午14时
二、听证会地点
山海关区行政中心A座一楼政协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1.听取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山海关交通管理大队关于《优化和改进山海关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的说明。
2.对《优化和改进山海关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
四、听证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
王景松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人)
关 键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山海关交通管理大队 大队长
聂建伟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二)记录人
王 振 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三)听证代表(共29名)
1.人大代表:杨超、李颖
2.政协委员:孟春虹、陈丽丽
3.法律专家代表:宋威
4.各镇、街相关居民、企业代表:宋超、王娇、张铭、邓力源、韩杰、田学雷、周彬、强盛物流张艳敏、于佳乐
5.区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张保兰、徐大鹏、齐志刚、聂建伟、赵金新、曲烨星、王颖、孙大明、张妍宁
6.社会代表:张罡、宋卫民、李津平、陈跃丽、姜媛
五、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入场。
2.参加听证人员应在听证会前熟悉听证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限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3.听证代表应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4.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统一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晓兵
电 话:0335—5052445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