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21〕17号)、省委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社字〔2025〕9号)和市委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秦社字〔2025〕6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进入社区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经山海关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15名。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4.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5.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0日至2007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在岗的由山海关区财政全额保障工资的非在编人员,且截止2025年10月10日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haigu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之后相关选聘信息均通过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全区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自愿报名人员填写《山海关区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2)、提供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到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报名。各主管部门经过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对报考人员进行登记(附件3)、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公示报告》(附件5),由主管部门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自愿报名人员本人于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资表(半年以上)及劳动合同(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附件(1、2、4、5)到山海关区人民政府A座608室进行资格审查,各主管部门将本单位《山海关区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于2025年10月17日前报送至区委社会工作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A座618室)。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各主管部门和考生应了解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本人持身份证到区委社会工作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A座61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
此次选聘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和选聘指标比例不足2:1时,由山海关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专班对该岗位选聘指标进行核减。
(五)考试内容和流程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及方式:《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社区工作者专业知识》三科合并一张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等素质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张贴公布,全部结束后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考试成绩。
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3.体检、考察
依照选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进行加试答辩,加试答辩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山海关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由山海关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审查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及失信被执行等情况,发现有犯罪记录或被列为失信执行的人员,取消拟录用资格;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因此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应聘人员,由山海关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分配至山海关区所辖街道办事处,安排到街道辖区社区工作。
该考试成绩有效期截至2026年10月10日。在此有效期内,若本区域内任一社区工作者出现放弃任职资格、自动离职或因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况,均可从报考但未考取人员中,依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应聘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山海关区在岗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应聘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达到一定条件且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选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实时信息。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本方案由山海关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山海关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七、政策咨询电话
山海关区委社会工作部:0335-7520103,0335-7520500
山海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35-5137667
山海关区纪委监督举报:0335-5136653
附件:
2.《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公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