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路南街道公开事项目录

来源:路南街道办事处    录入日期:2020-12-29    点击量:907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1) 办公地址
 2) 门户网站
 3) 办公电话
 4) 办公时间
 5) 传真号码
 6) 电子邮箱
 7) 通信地址 
 8) 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3 领导分工 1.姓名
2.职务
3.出生年份
4.性别
5.民族
6.籍贯
7.学历背景
8.工作分工
9.标准证件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栏
4 内设机构 1.内设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5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 1.由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由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解读或回应材料
3.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6 政民互动 回应关切 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及时公开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政务新媒体
7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1.公开邮箱
2.投诉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8 政务新媒体 政务微信 1.单位政务微信主账号名称
2.单位政务微信主账号图标
3.单位政务微信主账号二维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9 重点领域信息(由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确定) 权责清单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则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10 事项办理
(行政许可)
由各部门根据权责清单确定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特殊环节
6.办理流程
7.办事人员
8.事项指数
9.事项评价
10.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11 事项办理
(行政许可)
由各部门根据权责清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12 事项办理
(公共服务)
由各部门根据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13 事项办理
(其他行政权力)
由各部门根据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路南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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