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校园欺凌,4月15日下午,山海关区司法局走进山海关第二中学,开展“法在身边,不做校园施暴者与沉默者”专题法治讲座。本次讲座由区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叶嵩主讲,全校师生参与学习。
讲座打破传统说教模式,创新采用“情景剧实景演绎+专业法治宣讲”沉浸式形式,让普法教育更生动走心。活动中,七年级五班学生带来反欺凌情景剧,真实还原校园周边言语恐吓、肢体冲突、索要财物等欺凌场景,演示了遭遇侵害时沉着应对、及时求助、依法制止的正确方式,让同学们直观感受校园欺凌的危害,深刻领会依法反欺凌的重要性。
讲座现场,叶嵩对情景剧进行专业点评,肯定其贴近校园实际、教育意义突出。随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清晰界定校园欺凌法律定义,明确肢体、语言、网络等欺凌行为类型,厘清日常嬉闹与恶意欺凌的边界。同时通过真实司法案例,剖析校园欺凌对三方群体的身心伤害,解读相关法律责任,明确法律面前无“青春特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同样需担责。现场还教授实用自我保护技巧,引导学生拒绝施暴、不做旁观者,学会用法律守护自身权益。
此次普法讲座,让法治知识真正入脑入心,有效提升了青少年法治素养和反欺凌能力,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持续推进校园普法常态化,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