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沼气工程正常使用,不发生安全隐患,3月20日,由主管领导带队,对我区规模化养殖场、家庭农场等沼气工程进行现场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定期签订记录表,确保农村沼气安全。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主办: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承办: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山海关区网络信息服务中心
冀ICP备19023018号-1 冀公网安备13030302000159号
网站标识码1303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