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山海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山海关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8日)。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中共山海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35-5136155
单位地址: 山海关区正合街 1 号
邮 箱: shgfpb@163.com
省级监督电话: 12317 或 12345
附件:山海关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中共山海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