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审定,现将《山海关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1.山海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35-5136155
单位地址:山海关区正合街1号
邮 箱:shgfpb@163.com
2. 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山海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0日